关于申报2017年提升学会服务科技创新能力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3-29 |  浏览次数:1142

      各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
        
    为贯彻落实市科协《关于实施新一轮提升学会服务科技创新能力计划的意见》,引导所属学会组织围绕四服务一加强工作定位,进一步提升创新与服务能力,助力我市三个作用的发挥。现就申报2017年提升学会服务科技创新能力计划项目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相关要求
        
    (一)项目类别
         2017
    年度市科协提升计划项目分为综合示范学会、创新特色学会、服务专项三类。其中,综合示范学会 5个;创新特色学会8个,包括科技创新智库建设特色学会、科普创新特色学会、科技服务特色学会3个子项;服务专项 58个,包括5个创新创业服务示范基地、10个科技服务站、10个首席专家(工程师)、3个科技中介服务机构、10个承接政府转移职能示范工程、20个科技创新智库基地(其中:10个科技工作者建议、10个软课题研究项目)。 
       
    (二)限项规定
        1
    、三类创新特色学会项目不可兼报;
        2
    科技服务站首席专家(工程师)两类项目不得重叠申报,即在一个服务点上每个申报单位只能申报两类项目中的一类;
        3
    、一位专家本年度首席专家(工程师)项目只能申报一项;
        4
    、以往获市科协认定的创新创业服务示范基地科技服务站首席专家(工程师)项目不再参加本年度申报。
        
    (三)项目评估考核
    服务专项项目自申报之日起至年底,须接受中期评审和考核验收,项目申报单位在中期评估时须提交项目进展报告并接受现场抽查,结果作为项目考核验收的重要依据,项目考核不合格将影响综合示范学会与创新特色学会的申报评定。综合示范学会与创新特色学会的评定,采取现场答辩与平时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申报要求 
    (一)申报受理时间:服务专项项目申报时间为2017531日前,综合示范学会 与创新特色学会申报时间为20171120日前。

        
    (二)申报材料要求:申报材料由《申报书》及附件组成,分电子版和纸质版两种。电子版《申报书》由各申报单位从徐州市科协网站下载(www.xzkx.com);附件包括项目合作协议、项目相关工作及成果证明等佐证材料。纸质版《申报书》由申报单位打印生成(与电子版必须完全一致),《申报书》与附件合订成册,一式两份经学会盖章后递交。 
    (三)联系方式:通信地址:市科协学会学术部(新城区行政中心东综合楼A527)。联系人:刘训勇 鲍凤才,联系电话:80805010,电子邮箱:xzkxxhb@126.com

     
    附件:2017年市科协提升学会服务科技创新能力计划项目内容及申报要求
     
                                
    徐州市科学技术协会
                                     2017
    323
     
    附件
     
    2017
    年市科协提升学会服务科技创新
    能力计划项目内容及申报要求
     
        
    (一)综合示范学会
        
    项目内容:充分发挥人才科技资源优势,紧密围绕四服务一加强工作定位,高标准全面推进学会能力建设,不断深化学会治理结构与治理方式改革,积极为徐州经济社会转型升级服务,当年度工作成效显著,自我发展能力与综合实力明显提升,凝聚力、影响力、公信力进一步增强,在现代科技社团建设发展中有效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
        
    申报综合示范学会的单位应符合下列条件要求:
        
    13A级以上(包括3A级)市科协所属学会(协会、研究会、);
        
    2)组织机构健全。有较完整的工作委员会、专业委员会、专家委员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有较完善的运行、管理和监督机制,各项规章制度完备;
        
    3)积极推进学会治理改革,两化建设取得明显新进展;
        
    4)积极推进学会党建工作,秘书处已建立或在建党支部(或联合党支部),或党员作用发挥明显;
        
    5)积极开展创新争先行动,在前沿探索、短板攻坚、成果转化、社会服务四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6)本年度在市科协组织的各项活动中表现积极,并圆满完成市科协布置的各项任务;
    7)本年度经评审、认定的服务专项项目不少于3项。
    (二)创新特色学会
        
    项目内容:重点资助在学术交流、科学普及、科技服务等方面工作持续推进力度大、品牌特色鲜明、成效突出的学会,培育扶持学会形成自身发展特色,走创新特色发展之路。此类项目包含科技创新智库建设特色学会科普创新特色学会科技服务特色学会三类。
        
    申报创新特色学会应符合下列条件要求:
        
    1、科技创新智库建设特色学会
    项目内容:紧紧围绕全局工作重点、转型升级难点、民生关注热点等问题开展建言献策。把课题研究与决策咨询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努力打造有分量有影响的学会科技智库。
    申报科技创新智库建设特色学会项目应符合下列条件要求:
    1)决策咨询工作基础扎实。有专人负责,有一支过硬的专家团队,有一份为地方党委政府决策咨询服务的合作协议,有一个较为完善的科技创新智库建设网络;有一个有效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科技创新智库建设成果;
        
    2)决策咨询工作成效显著。能定期开展决策咨询和建言献策活动。本单位近两年有一定数量的调研报告和工作成果,有一批专家建言被各级党委政府纳入决策程序,或得到党政领导批示认可,或被党政内刊转载;
        
    3)积极参与市科协科技创新智库建设。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积极参与市科协科技智库建设,及时向市科协及地方党委政府报送相关研究成果和对策建议,年度被市科协评定的科技创新智库基地项目不少于2个;
        
    4)成果转化效果明显。相关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和项目对接,对我省相关企业或行业技术进步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有重大贡献,产生了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环境效益;成果转让手续和合同真实、合法。
        
    2、科普创新特色学会
        
    项目内容:科普资源丰富且利用率高,拥有科普专家团队和科普志愿者队伍,常态化开展科普志愿活动;科普人才培养使用机制健全,科普信息化水平较高,科普品牌影响力大;注重科普形式创新与科普作品展教品研发,科普创新成果科技含量高、内涵丰富、吸引力强,宣传效果好。
        
    申报科普创新特色学会项目应符合下列条件要求:
        
    1)有科普工作的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将科普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及表彰奖励范围;
        
    2)具有专项科普经费,列入学会年度财务预算,实行专款专用,能确保科普教育工作正常运行;
    3)牵头组织的科普活动不少于3场次/年,能有效利用互联网、手机等新媒体结合开展线上线下科普教育活动;
    4)年度科普宣传活动内容丰富、形式新颖、影响广泛,在科普日科普周等大型科普活动中表现突出;
        
    5)本年度开发完成的科普展教品或原创发布的科普作品合计不少于2个。
        3、科技服务特色学会
        
    项目内容:大力助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深入经济建设主战场,面向园区、企业等基层一线单位发展需求,积极搭建创新创业服务示范基地科技服务站首席专家(工程师)等多种类型的科技服务平台,积极发展科技中介组织,努力创新科技服务体制机制,大力开展包括科技规划咨询论证、科技研发攻关、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科技人才项目引进、创新创业培训等在内的科技服务,助推地方经济社会转型升级取得良好成效。
        
    申报科技服务特色学会应符合下列条件要求:
        
    1)本年度新建创新创新创业服务示范基地科技服务站首席专家(工程师)等科技服务平台不少于1个;
        
    2)本年度实现科技成果转化至少1项,或引进项目至少1个;
        
    3)本年度面向企业推送专利形成典型案例;
        
    (三)服务专项
        
    1、创新创业服务示范基地
        
    项目内容:项目实施主体依托地方各类产业园区建立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大力推进十百千万计划,为科技创客提供众创空间,积极推进创新创业导师、产业教授队伍建设,拥有高素质创业教育师资队伍;依托学会特色优势发展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开展创新创业培训辅导、实习实训、评价评估、专利申请、创业创新孵化转化等服务并取得显著服务成效;发挥人才技术优势,面向园区企业等基层一线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科技服务,服务成效得到广泛认可。
        
    申报创新创业服务示范基地项目应符合下列条件要求:
        
    1)基地建设具有较为完善的发展规划和明确的建设目标;
        
    2)基地的组建须学会与相关园区签订合作协议,协议各方应职责明确;
        
    3)本年度开展创新创业培训,培训对象不少于200人;
        
    4)成功培育至少10名创新创业人才进入孵化平台。
        
    2、科技服务站
        
    项目内容:以学会专家为依托,面向全市有关企业、园区、基层医院和农村合作社等基层单位建立软硬件设施较齐备的科技服务站点,提供可持续的契约化科技服务。
        
    申报科技服务站项目应符合下列条件要求:
        
    1)站点的建立切实围绕企业及基层一线发展急需解决的关键难题和迫切需求;
        
    2)建站主体与服务对象之间签有合作协议,双方明确各自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3)服务站能成为支撑我市行业(产业)发展的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和转移的重要平台,对同类单位的发展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3、首席专家(工程师)
        
    项目内容:根据我市小微企业、基层医院、农业企业等基层单位的科技需求,选派相应的专家和工程技术人员开展对口服务,建立首席专家(工程师)工作机制。
        
    申报首席专家(工程师)项目应符合下列条件要求:
        
    1)服务对象有强烈的技术需求,有一定的基础条件,发展前景好;
        
    2)被选派的首席专家(工程师)个人有积极性,有明确的工作目标,提供的技术及其衍生产品科技含量高,对服务对象的发展能起到重要作用;
        
    3)通过双方的有效对接能够实现科研与生产的有效结合,能够在培养创新型人才以及创新型技术研发、推广和应用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4)参与双方须签订相关协议,明确各自的工作职责、任务和目标等。
         4、科技中介服务机构
    项目内容:面向社会从事科技咨询、技术评估、技术转移、成果转化以及有关科技管理、服务的专业机构。有条件的学会,兴办各类科技中介机构,开展科技咨询、科技评估、技术交易、专利信息加工等科技中介服务。
    申报科技中介服务机构项目应符合下列条件要求:
    1)机构成立1年以上,经有关登记机关登记、认定或注册;
    2)有固定的经营场所,营业面积一般不小于50平方米,有满足经营要求的办公设备和条件,有稳定的客户群和专家咨询队伍;
    3)综合性法人机构人员有9人以上,法人内设机构或专业性法人机构人员在5人以上;科技人员的比例不得低于本机构从业人员总数的70%,具有技术经纪人资格的人员占比达60%以上,人员结构及部门设置合理;
    4)有规范的客户服务管理制度和程序,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
    5)有较显著的服务业绩,经营状况良好。年度科技中介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20万元或促成技术交易额不低于200万元,其中,技术交易额以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的合同额为依据;
    6)连续两年以上无投诉、无诉讼,或有投诉但机构无责任,有诉讼但未败诉。
        5、承接政府转移职能
        
    项目内容:以科技评估、工程技术职业资格认定、技术标准研制、国家、省级科技奖励推荐等科技类公共服务职能为重点,有序推进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工作。
        
    申报承接政府转移职能项目应符合下列条件要求:
        
    1)承接内容为科研项目评估、科技成果评价和技术鉴定、科技人才评价、技术标准和规范制定、科技奖励、决策咨询和教育培训等社会化服务职能项目;
        
    2)承接方式为政府职能部门委托、下发文件或签署项目任务书;
        
    3)有规范的组织、运行和监督机制,公信力强、服务成效好。
        6、科技创新智库基地
        
    项目内容:充分发挥市级学会科技人才智力资源优势,动员集聚广大科技工作者,在地方科技战略、规划、布局和政策等方面积极发挥作用;围绕区域发展、产业转型升级、民生热点等问题,组织开展跨学科、跨部门、跨区域、政产学研结合的高端学术沙龙和论坛等活动,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前瞻性、建设性的建议;把握重大需求、凝练关键问题、提出重点任务,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供关键支撑方案建议等。
    申报科技创新智库基地项目应符合下列条件要求:
    1)有较好的决策咨询工作基础。有专人负责,有一支过硬的专家团队,有一个较为完善的科技思想库建设网络; 
    2)决策咨询工作成效显著。能定期开展决策咨询和建言献策活动。本单位近两年有一定数量的调研报告和工作成果,有一批专家建言被各级党委政府纳入决策程序,或得到党政领导批示认可,或被党政内刊转载;
     
    3)积极参与市科协科技思想库建设。能积极参与市科协调研课题研究和建言献策活动,及时报送相关研究成果和对策建议,以市科协《科技工作者建议》形式上报的高质量专家建议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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